重庆市2022年度及2023年度工伤赔偿标准

2023年05月23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重庆市2022年度及2023年度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02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20=948240元

2023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02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20=985660元。

2.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2度重庆市的丧葬补助金为重庆市计算 2022 年丧葬补助金基数7750 元/月×6=46500

2023年度重庆市的丧葬补助金为暂按重庆市计算 2022 年丧葬补助金基数7750 元/月×6=46500(《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全国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时,若上年度标准尚未公布,可暂按上上年度标准核算,待上年度标准公布后再重新结算。

3.2022年度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计发基数为 7750 元/月

2023年度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暂按基数 7750 元/月计算依据为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条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4.2022年度和2023年度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时: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1、工伤一级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

赔付项目/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本人工资/月)

27

25

23

21

伤残津贴基金按本人工资的按月发放至退休

90

85

80

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工伤五、六级:

1)保留劳动关系的:

赔付项目/级别

五级

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本人工资/月)

18

16

伤残津贴(单位按月发放本人工资的)

70

60

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另领取):

赔付项目/级别

五级

六级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基金支付职工月平均工资/月)

12

1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职工月平均工资/月)

60月

48月

3、工伤七级至十级:

1)保留劳动关系的:

赔付项目/级别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支付本人工资/月)

13

11

9

7

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另领取):

赔付项目/级别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基金支付职工月平均工资/月)

8

6

4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职工月平均工资/月)

15

12

9

6

 说明:五级至十级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在重庆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还需按照工伤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早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计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

人社险中心函〔20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2022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公布的202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核定202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985660元。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请各地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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