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源律师事务所张桂萍律师驻所调解成功,获锦旗一面!

2023年11月0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一、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4日17时30分许,罗小朋在重庆市渝北中央公园片区悦来组团C分区北辰悦来五期工地做室内抹灰工时突然倒地,倒地时无人看到,室内也无监控,罗小朋妻子王国芝在另一房屋工作;罗小朋头部无明显外伤。安徽坤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现后及时将罗小朋送至渝北区人民医院治疗,检查结果显示罗小朋为1、脑内出血;2、高血压3级(极危)。罗小朋治疗至今为植物人状态,医生称已无抢救可能性;住院期间医疗费为由安徽坤建劳务公司支付。罗小朋家属与安徽坤建劳务公司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主动至重庆渝北蓝盾调解委员会驻越来派出所调解室进行调解,历经4天的调解,在重庆劲源律师事务所驻调解室律师、派出所民警、中铁建工集团北辰项目经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合力下最终调解成功,兼顾法理和情理,达成了双方满意、公平、共赢的调解协议。
二、争议焦点
1、罗小朋倒下的原因为脑内出血,其脑内出血是因摔倒导致的外伤性出血还是因高血压自身疾病引起的自发性出血?
2、罗小朋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3、若不能认定为工伤,安徽坤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是否对罗小朋由补偿义务?
三、调解经过
1、双方当事人到所调解,调解员(重庆劲源律师事务所驻所律师)张桂萍律师认真听取了双方陈述,双方当事人对罗小朋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内从事工作时受损害的事实无异议,安徽坤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也认可其与罗小朋的劳务关系,仅对是否是工伤有异议。
2、张桂平律师多方查找证据,确认无人证和物证可以证明罗小朋是在工作过程中摔倒的,有医院医嘱可以证明罗小朋为高血压极危患者,高血压导致的脑出血属于自身疾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罗小朋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未死亡,不属于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向罗小朋家属释明法理,但罗小朋家属坚持认为罗小朋为工伤并提出了160万的赔偿要求,安徽坤建劳务公司认为罗小朋不是工伤并仅愿意人道主义补偿8万元。
3、双方僵持不下,又因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调解员张桂萍律师建议罗小朋家属可前往渝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罗小朋家属拒绝去做工伤认定也不愿意走诉讼程序,在此种情况下,坤建建筑劳务公司因资金和情绪问题中断了罗小朋的医疗费支付,过激行为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4、为真正化解矛盾,重庆劲源律师事务所张桂萍律师采用背调的方式向安抚罗小朋家属情绪并释明法理,告知罗小朋不属于工伤,其应在合理的范围内要求公司补偿;又向安徽坤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说明罗小朋突发疾病是在工作时间内、履职过程中,虽然不属于工伤,但是10.4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罗小朋上班属于加班;其次罗小朋从早上6点上班一直工作至17时,连续工作11小时,该上班时间持续一个多月,属于疲劳工作,公司对罗小朋突发疾病应承担一定的过错,最终安徽坤建劳务公司自愿承担20%的赔偿责任。
5、后续又经过多次的谈判过程,最终双方达成了除医疗费外,安徽坤建劳务公司再补偿罗小朋家属25万元的合意,至此此次纠纷历经4天调解最终落下帷幕。
6、为感谢悦来派出所、重庆劲源律师事务所的张桂萍律师在调解过程中为化解矛盾所做的努力,安徽坤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5日向越来派出所和张桂萍律师送来了锦旗,赞扬张律师“法情兼顾、公正调解”。
罗小朋与安徽坤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工作期间内突发疾病导致的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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